主题: 人死不能复生,但活着的人更需要尊重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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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12/31 11: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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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浙江省温州市与2016年10月17日晚23点左右,我干妹妹和她老公因为家庭琐事吵架(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经常吵架)后导致我妹妹喝农药(敌敌畏)经抢救无效死亡,第二天我干爹干妈我爸爸和其他家属开车从湄潭老家出发,到浙江温州后男方一直不闻不问,衣食住行由我们家属自行负责,男方没有一句道歉和暖心的话,时间拖至10月28号尸检,由于尸检报告要两个月才出来,这边家属就回家等消息了,这十天的费用全部女方家属自费的(因为男方的不闻不问的态度)。转眼到了2016年12月22日,尸检报告出来,女方家属又从湄潭到温州,报告结果为女方服毒自杀,男方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农药瓶子上没有指纹(一点都没有)。女方的手机上的一些聊天记录被删除,因为女方生前联系的另外一部手机上是有记录的,且内容很重要。再加上男方在今年七月份就扬言要弄死女方全家(当然现在我们没有录音及证据),但是我们当时也报案了的。从22号到28号的一个礼拜。双方协商好了后,尸体与28号13点在温州殡仪馆火化.结果才12点过十几分就火化了,当时死者母亲都还没有到,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着。当然男方在尸体化妆好后来叫我们去看尸体的,我们也明确告知死者妈妈还没有到,最后不知道怎么的就给火化了。自此,女方家属来温州两次,共17天车费及其他衣食住行全部由女方家属自费的,我们没有听到男方一句好话,所有事情还得我们自己主动联系男方协商。男方态度恶劣。我干爹他们与昨天(2016年12月29日)到湄潭县抄乐男方家,男方家属都到家了,男方居然还没有到家,电话也不接,。男方他爸爸态度极差,说不管我们女方家属的吃住,还说他们不在家里给死者做道场,去湄潭殡仪馆做道场,只给做三天,并且不给死者墓旁立碑。简单说下男女双方的情况,男方:王世龙,外号黑三(以前在社会上混过),36岁,目前已经是三婚,家住湄潭县抄乐街上,听说有三处房子。;女方:吴阳美,26岁,家住湄潭县抄乐镇,干溪村,下塘水吴家湾,目前为二婚,死亡时已怀孕。~~,请大家帮帮忙,最好请记者媒体出面帮我们解决此事,。我们想的是道场还是在男方家里做。死者墓旁还是得立块碑。到现在此时,还没有男方的消息,女方家属也还没有见到骨灰。本人联系电话13958809435吴腊生.我干爹电话,13708524302吴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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