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项目
环评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示相关环评信息。现将湄潭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湄潭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项目;
(2)建设单位: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黄家坝污水处理厂旁;
(5)建设内容: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近期2025年设计规模为白酒废水3500m3/d,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1500m3/d,总规模5000m3/d;远期2030年设计规模为白酒废水7000m3/d,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3000m3/d,总规模10000m3/d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通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沙板沟路茶城石油加油站西侧约160米
联系人:陈部长
电话:18798673005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后大营村村委会东北200米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076215430
邮箱:104141201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OZ1gIggDLjGo4M9wt7lzg
提取码: ijs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通过以上联系方式、邮箱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