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原创]“牡丹之爱,宜乎众矣”一句为何置于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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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9/7/9 18: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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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之爱,宜乎众矣”一句为何置于篇末 周敦颐的名篇《爱莲说》是初中语文教材中的经典篇目之一。多种版本的初中语文教材均选取这篇文章。 周敦颐(1017-1073),宋代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字茂叔,道州营道(现在湖南道县)人。晚年在庐山莲花峰下建濂溪书堂讲学,世称“濂溪先生”。他是宋代理学的创始人,对宋明的哲学思想有很大的影响,有《周元公集》[注①:语文版2008年11月第9次印刷的七年级语文下册《教师用书》第347页。《爱莲说》是周敦颐于熙宁初年(1068)擢为南康(今江西星子县)郡守时写下的。他曾于府治东侧开辟一块四十余丈宽长的莲池。池中建赏莲亭,南北曲桥连岸,春夏之交,莲花盛开,披霞含露,亭亭玉立。每当微风吹过,田田荷叶轻摇,朵朵鲜花颔首,阵阵馨香扑面。先生凭栏放目,触景生情,爱莲花之洁白,感宦海之混沌,写下了著名的《爱莲说》[注②薛金星总主编的七年级语文(下)2008年12月第四版《中学教材全解》第222页。 从现代写作的角度去探视,本文值得学生借鉴的方法有三点:一是托物言志;二是正反衬托;三是前后照应。 本文的前后照应很独特。第一段按“陶渊明爱菊→唐人爱牡丹→予独爱莲”的顺序写的;第二段前半部分按“菊,隐逸者→牡丹,富贵者→莲,君子者”的顺序写。按“一以贯之”的思维,作者在第二段的后部分应按“菊之爱→牡丹之爱→莲之爱”的顺序来写,这样则前后一一照应。但是作者只把第一段和第二段的前半部分一一照应来写,在第二段后半部分把“菊、牡丹、莲”这三者的位置作了适当调整,把牡丹一句(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放在最后。作者周敦颐这样调整是有他的用意的。可是学生在背诵课文时常用“一以贯之”的思维把最后几句背成“菊之爱,陶后鲜有闻。牡丹之爱,宜乎众矣。莲之爱,同予者何人?”其实按学生背诵的这个顺序,更能体现出作者具有莲花君子的高洁品格,但是结合作者当时的时代背景来分析,当时作者所生活的时代,人们趋炎附势,追名逐利,官场混沌。作者感叹爱牡丹的人很多,厌恶争名夺利的世态,不明说而暗讽,意味深长。当时作者被擢为南康郡守,身处官场,从表面看,作者也有迎合世态的思想,这是为掩人耳目,而不直说,其实质是厌恶那种追名夺利的世态,但他并不消极逃避,而能像莲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于是作者周敦颐把“牡丹之爱,宜乎众矣”一句置于篇末就在情理之中了,其意义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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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经发表在山西太原师院主办的《学习法报.教研版》第四版——教学理论版(20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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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楼主!可以联系吗,我的QQ:64251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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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学生家长也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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