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湄潭县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征集启事

  • 千鹤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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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7/5 14:57:56
  • 来自: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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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县特色旅游商品发展,广泛宣传我县旅游资源,全面提升湄潭旅游整体形象,结合“第二届遵义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在湄召开及我县旅游商品实际情况,经中共湄潭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举办湄潭县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

    一、大赛目的

      以“第二届遵义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为契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突出旅游商品标志性、纪念性、工艺性、民族性以及实用性的原则,精心设计包装湄潭特色旅游商品。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旅管中心、县经贸局(商务局)、县工商局、县人社局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评选活动,特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向  波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湖嘉  县旅管中心主任

    成  员:张洪湄  县旅管中心副主任

        罗明俊  县经贸局副局长

        温再友  县就业局局长

        陈  平  县工商局副局长

       陈立洪  遵义湄潭绿色食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  华  县农牧局副局长

        白文伟  县文广局副局长

        李中江  县外宣中心副主任

        各镇(乡)分管旅游的领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旅游管理服务中心,由张湖嘉任办公室主任,张洪湄、陈平、罗明俊、温再友任副主任,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专家评审组由七人组成,由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邀请。

    四、活动时间

    2013年7月—8月

    五、参赛作品内容及分类

       (一)实物作品类:具有湄潭地方特色,并与旅游活动相关的知名农特产品、工艺美术品、民俗用品、民间艺术品、文化艺术品、土特产品等均可参加征集评选活动。

        (二)旅游商品包装设计类:具有湄潭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包装,旅游商品品牌形象(标志、整体形象),旅游商品广告,旅游商品海报、招贴等均可参加征集评选活动。

    六、奖项设置

    (一)在所有申报参选旅游商品中,评选30个入围的“湄潭县优秀旅游特色商品”(如申报作品不足100个的,按20%确定入围数量),颁发证书;在入围的优秀商品中,评选出“湄潭县十大旅游特色商品(纪念品)”,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二)在所有申报参选的设计类作品中,评选10个入围的“优秀设计作品” (如申报作品不足30个的,按20%确定入围数量),颁发证书;在入围的优秀作品中,评选出金奖1名,奖金5000元;银奖1名,奖金3000元;铜奖1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七、参评须知

    (一)参评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参评报名表格可在湄潭政府门户网(http://www.meitan.gov.cn/article.jsp?id=47360&itemId=538 )或湄潭在线网(http://p1.pccoo.cn/doclib/201375/20137514593749.doc)下载,(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二)作品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湄潭县旅游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彭  静    联系电话:0852-3232323

    (三)参评人员侵害他人权利的责任自负。

    八、评选办法和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企业(个人)自荐、专家认定、大众评审的办法进行。将专家认定和大众评审相结合,按7:3比例产生结果。认定结果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具体活动安排:

    (一)7月5日前,拟定评定标准和评分细则。

    (二)7月10日前,由县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就业局组织召开“湄潭旅游特色商品评选”活动启动会,在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征集启事,做好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三)7月11日—8月10日,征集活动开始,报名及送交旅游商品。各参评企业(个人)将申报的实物旅游商品、申报表,连同介绍该旅游商品的200字“电子图文”报评委会办公室(待定)。

参加旅游商品包装设计类的作品,将申报的旅游商品设计稿或样品、申报表,连同旅游商品设计说明及“电子图文”一起报送。

    (四)8月15日前,由评委会办公室汇总申报商品及设计类作品报专家评审组。

    (五)8月20日前,由专家评审组按照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对申报的商品进行评审,确定30个入围的“湄潭县优秀旅游特色商品(纪念品)”。

    (六)8月25日前,组织专家认定;同时面向社会各界组织200名大众评审进行投票。确定“湄潭县十大旅游特色商品(纪念品)”和设计类旅游商品初选名单,报县人民政府。

    (七)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评选认定的“湄潭县十大旅游特色商品(纪念品)”和设计类旅游商品获奖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详细介绍入选商品情况。向市民、来湄游客广泛推荐宣传。

    九、评选标准

   (一)历史传承性:主题突出,纪念意义明显。具有鲜明的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及底蕴。

   (二)时代创新性:创意新颖、独特,融时尚、情感、消费于一体,不落俗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三)市场发展性: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并具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

   (四)艺术鉴赏性:主体鲜明、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五)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十、成果展示

    大赛入围及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推介。

    (一)展示时间:第二届遵义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期间

    (二)展示地点:待定

    十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企业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展览活动的重要性,积极组织企业或个人报名参加,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组委会将成立由相应专家组成的“湄潭县旅游特色商品”评审组,具体负责评选。

  (二)加大宣传推介。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系统宣传,对经过评选认定的“湄潭县十大旅游特色商品(纪念品)”和“优秀旅游商品”,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和发布。并纳入湄潭县对外宣传手册,扩大影响力,提升知名度。

  (三)加强引导培育。要以此次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引导湄潭旅游特色商品和纪念品开发企业打造精品,发展品牌经济,进行规模化和系列化生产;加大相应的政策扶持,积极推动企业扩大营销规模,促进我县旅游商品工作快速发展。

  
  • 玩笑
  • 发表于:2013/7/5 22: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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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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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终于重视旅游商品的发展了,我开了一年多的旅游商品店终于有盼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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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玩笑
  • 发表于:2013/7/5 22:37:53
  • 来自:贵州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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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死梦生
  • 发表于:2013/7/6 16:23:06
  • 来自:贵州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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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请问你那商店开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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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尝家
  • 发表于:2013/7/21 13:23:21
  • 来自:贵州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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