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瓮安男子到湄潭走亲戚,借机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湄潭警方刑事

  • ﹉=念而卟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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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9/17 9: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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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一男子到湄潭走亲戚时,安下捕兽夹抓走两只小灵猫。他因涉嫌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湄潭县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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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家住瓮安县的熊某到湄潭县走亲戚时,看到当地植被丰茂,林中有野生动物出没痕迹,便产生捕猎念头。9月11日,熊某带着捕猎工具,来到湄潭县鱼泉镇土塘村,在山林中安放了一批铁夹,捕猎野生动物。

13日清晨6时许,他上山查看时,发现有两只野生动物被夹住,遂将其取下,带往亲戚家中。

熊某捕获野生动物的消息,在村里传开后,有人迅速向镇林业站举报。随后,湄潭县林业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抓获熊某,并缴获被其捕获的两只野生动物,以及一批捕猎工具。

经专业人士辨认,初步认定熊某捕获的两只野生动物系小灵猫,又称七间狸,有“夜游神”之称。

据介绍,上世纪80年代,小灵猫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野生动物名录,并被列为国际濒危动植物物种。

9月14日,因涉嫌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熊某已被刑事拘留。两只小灵猫被捕获时,腿部均受伤较重,其中一只面临截肢风险,现正在接受治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非法猎捕国家一、二级重点野生动物,数量一只即达到追究刑责标准,最轻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可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或直至无期徒刑。

来源:贵阳晚报
  
  • 大小伙
  • 发表于:2016/9/17 10:22:15
  • 来自:贵州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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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野猪要遭不?
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 红尘中的游子
  • 发表于:2016/9/17 11:56:46
  • 来自:贵州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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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爱的两只小猫猫,处他个十年
叶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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