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这些湄潭货车司机请注意!再超载就要“下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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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9/24 1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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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贵州省与全国同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计发现,目前全省AB类驾照有49514人已被记6至11分,持照人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再超载的话,驾照将被降级。



据了解,自9月21日起,将全面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全省各级交警部门以超限检测点为依托,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治超,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记分。

对非法改装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车辆检验业务时重点审核,同时通报运管部门,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货车上路行驶的,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一超四罚”,即罚车主、罚驾驶人、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应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同时,对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对因超限超载发生事故,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路桥梁垮塌等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查处的超载车辆,交警部门将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对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扣3分罚款200元,对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扣6分罚款500元。不仅交警部门要进行处罚,公路部门也会进行处罚。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过大数据统计发现,载止9月21日,统计行动之前,全省仍有4957名驾驶人处于超分状态,他们因超分离开了工作岗位。在行动之前,全省AB类驾驶证有49514人已被记6至11分,如果在行动中再次超限超载,将面临驾驶证降级的风险。

省交管局提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多为职业驾驶员,驾驶证记满12分遭降级,驾驶人也就失去了准驾该车型的资格,面临失业。

同时,除给个人带来不便和缩减就业资格外,还给公司、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影响,严重时会造成车辆停运、企业停产。

如果要恢复原来车型的准驾资格,又需要等待几年,如申请增加A2准驾车型,必须已取得驾驶B1或者B2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且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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